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为更好地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届学生的毕业审核工作,方便学生及时缴清欠费,财务处拟定于4月24日、5月10日、5月27日委托银行统一扣缴学宿费。(6月份开始恢复到正常扣费时间,即每月最后一周批量扣费。)
请各院系敦促在读各年级欠费的本科、硕士、博士于批量扣费前一天将应缴费用足额存入本人缴费账户(比欠费多存一元),涉及银行账号变更的须在批量扣费前两个工作日到财务处管理科(或大学城财务办)登记。确保学生缴费信息及时通过网络发布,在此期间学校财务处或大学城财务办不再受理财务处柜台零星缴费业务。
特此通知,希各告知。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