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校级预算一次性专项申报的通知

2014-09-28 10:10:32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预算管理体制,规范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学校对2015年度校级预算的一次性专项实行归口分类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次性专项是指为完成年度特定工作任务计划实施的项目,有别于经常性项目。2015年校级预算的一次性专项申报范围主要包括:

1、消防技防及校内交通设备实施的维护改造;

2、资产设备的专项维修改造(不含本科实验室设备的建设及日常维修)、公共服务(含校园基础网络)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及维修维护(不包含公共教学及科研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及维修维护)。

3、校园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及环境改造;

4、后勤设施的维修维护;

5、校园信息化应用建设及维护。

二、分类受理

学校保卫处、资产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和网络中心按照职能分别受理一次性专项申报。具体分工如下:

保卫处:消防技防及校内交通设备实施的维护改造。

资产管理处:资产设备的专项维修改造(不含本科实验室设备的建设及日常维修)、公共服务(含校园基础网络)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及维修维护。

基建处:①教学、行政及附属用房的土建维修;②排水管网、道路、广场及围墙等公共设施的维修。

后勤管理处:①供水、供电、供气及电信设施的维修维护;②学生宿舍、饭堂、周转房及住宅楼内公共区域的土木维修;③排水管网入水口的疏通。

网络中心:校园信息系统、信息化应用建设及维护。

三、申报程序

1、单位申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的执行能力,合

申报(填报附表1,属于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的项目需同时填报附表3)。如一个单位同时申请两个或以上项目,需按轻重缓急程度先行排序后再提交到相关的归口管理部门。

2、部门审核: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分别负责校内各单位一次性专项预算申报的受理和研究,并根据审核结果对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序后,统一汇总提交财务处。

3、学校立项:财务处组织项目综合论证,按照项目急需性、绩效突出性、经费合理性原则,将确定的项目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同意的项目,学校视年度预算的财力状况统筹安排经费,经费直接下达到对应的归口部门。

四、申报方式

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要求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报,其中纸质文档1份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电子文档发送至相关部门的电子邮箱。

管理部门

联系人

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

手机

 保卫处

李晓云

 bwclixy@163.com

85211138

13710727624

 资产处

汪锡鑫

 13922122286@qq.com

85211109

13922122286

 基建处

韦培光

 782757384@qq.com

85211131

13302215630

 后勤管理处

 

 34815490@qq.com

85211489

13560005007

 网络中心

 

 david@scnu.edu.cn

85211496

13560357538

五、申报时间

1、各单位必须于20141017日前将本单位的一次性专项申报材料(包括附表1)提交对应的归口部门,逾期不再受理。

2、归口管理部门于20141031日前将加具本部门审核意见的一次性专项申报材料(包括附表1和附表2)提交财务处。纸质报送至财务处预算科,电子版发送至hscw06@scnu.edu.cn。联系人:翁维玲,电话:8521580

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表1-3:一次性专项申报表格.xls

 

    附件:关于2015校园信息化应用建设一次性专项申报的要求说明.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