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的2015年学校预算编制的意见,现将有关预算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学校预算坚持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与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相适应。2015年预算收支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数据按全口径和校级口径分别编制,涵盖石牌、大学城和南海一校三区。
2、预算收支申报数据是学校核定收支标准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充分调研,科学编制,按时申报,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3、根据工作安排,2015年一次性专项预算申报流程已结束,本次不需填报。
二、填报内容及单位
(一)收入支出预算全表
1、后勤经营收支预算(附件0-1)
(1)填报内容:①后勤各中心的经营收入预算(不包含学校预算安排的经费);②后勤各中心的经营支出预算;③需由校级预算安排的后勤保障支出预算。
(2)填报单位:后勤管理处。
2、附属幼儿园收支预算(附件0-2)
(1)填报内容:①全部收入预算;②全部支出预算。
(2)填报单位:附属幼儿园。
(二)收入预算表
1、学生住宿费收入(附件1-1)
(1)填报内容:住宿费收入。
(2)填报单位:后勤管理处。
2、全日制学生教育收费收入(附件1-2)
(1)填报内容:全日制学生各类收费收入。
(2)填报单位:教务处。
3、研究生学费收入(附件1-3)
(1)填报内容:研究生学费收入。
(2)填报单位:研究生处。
4、留学生办学收入(附件1-4)
(1)填报内容:留学生办学收入、预科中心收入。
(2)填报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5、网络教育收入(附件1-5)
(1)填报内容:网络教育收入等。
(2)填报单位:网络教育学院。
6、函授、自考收入(附件1-6)
(1)填报内容:全校性的函授、自考、与高职高专相沟通学费收入等(含各学院自行举办部分)。
(2)填报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7、科研经费收入及管理费(附件1-7)
(1)填报内容:学校从各个渠道获得的科研经费收入。
(2)填报单位:科技处、社科处;
8、停车场收入预算(附件1-8):申报单位为保卫处。
9、校办企业上缴学校收入预算(附件1-9):申报单位为华南师大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10、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收入预算(附件1-10):申报单位为社会服务处。
11、校医院收入预算(附件1-11):申报单位为校医院。
12、基础教育培训收入预算(附件1-12):申报单位为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
13、除以上1-12所列收入项目之外的其它收入预算:
(1)其他收入包括:培训费收入、住宿收入、考试费、场地出租、办刊收入、网络费、补办各类证卡及成绩单收入等。
(2)填报内容:2015年本单位创收总收入、上缴学校以及本单位对创收留成部分的开支计划。为免影响各单位今后的收入核算及分配,请务必如实填报。
(3)填报单位:所有涉及本条目收入的部处、院系以及教辅单位。
(4)填报表格:附件1-13。
(三)支出预算表
1、校级层面人员支出预算(附件2-1)
(1)填报内容:校级层面负担的工资性支出、福利性支出、业绩津贴、教师培养及人才引进支出等。
(2)填报单位:人事处。
2、学校基本支出预算(附件2-2)
(1)填报内容:2015年学校的水电费支出、工程欠款支出、债务性支出及公费医疗支出等。
(2)填报单位: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财务处及校医院。
3、机关部处日常办公经费及公务运行费预算(附件2-3)
(1)填报内容:校级层面的公务支出及各职能部门的办公经费、公务运行专项支出等。
(2)填报单位:机关各职能部门。
4、基础建设经费支出预算(附件2-4)
(1)填报内容:基础建设经费支出预算。
(2)填报单位:基建处;
5、对学生的奖、助、勤、补支出预算(附件2-5)
(1)填报内容:2015年学校对学生的奖助勤补支出预算;
(2)填报单位:研究生处、校团委、学工部、招生办、教务处、校体委等;
6、部处、教辅单位其他经费支出预算(附件2-6)
(1)填报内容:除以上所列支出项目外的其它经费支出预算;
(2)填报单位:各部处、各教辅单位等;
7、需由学校安排经费(除业绩津贴、人才培养经费以外)的教学教辅单位,根据本部门年度开支计划自行编报支出预算,单独提交。
三、校内预算二次分配的相关安排
1、执行预算二次分配的单位。2015年研究生处、学工部、团委、教务处仍采用核定总经费的预算模式。请以上部门就人才培养经费提出具体的预算建议并于11月20日前提交给财务处预算科。学校将根据各部门的意见,结合学生培养机制的变化和近两年的预算执行情况,核定各部门的预算控制数(不含纳入“创新强校工程”的经费)。在此期间请各部门按预算进度自行做好二次分配方案。
2、“创新强校工程”专项预算。2015年校级“创新强校工程”专项预算归口发展规划处负责。
3、其他涉及预算定额的单位和项目。2015年图书馆、校医院、课室大楼管理项目(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和设备设施项目(教务处与资产处)仍采用经费包干预算模式。相关部门暂不需申报本次预算,可按预算进度提出有关预算建议并做好二次分配方案。
四、报表报送及注意事项
1、报送时间及方式:请各单位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本部门相关预算资料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财务处预算科,纸质稿1份要求加盖本单位公章、负责人和填报人签字,电子版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财务处(hscw06@scnu.edu.cn)。过期补报原则上将不予受理。
2、编报过程如遇问题可与财务处预算科联系,联系人:翁维玲、侯美娇,联系电话:85215810。
3、空白表格随本通知附上,也可在财务处网页下载。
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0-1:后勤经营收支预算表
附件0-2:附属幼儿园收支预算表
附件1-1:住宿费收入预算表
附件1-2:全日制学生教育收费收入预算表
附件1-3:研究生学费收入预算表
附件1-4:留学生学费收入预算表
附件1-5:网络教育收入预算表
附件1-6:函授自考学费收入预算表
附件1-7:科研经费收入预算表
附件1-8:停车场收入预算表
附件1-9:资产经营公司管理的校产物业收入预算表
附件1-10: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收入预算表
附件1-11:校医院收入预算表
附件1-12:基础教育培训收入预算表
附件1-13:各部处各院系及教辅单位收入支出预算表
附件2-1:校级层面人员支出预算
附件2-2: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件2-3:机关部处运行费预算表
附件2-4:基础建设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2-5:对学生奖助勤补预算支出表
附件2-6:其他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