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为了及时准确地反映我校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结合广东省教育厅2014年决算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度年终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财务预决算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校教育科研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自2014年起,省财政已将高校财务预决算报表的质量水平纳入财政核拨创新强校专项资金和生均综合定额绩效拨款的重要考核依据。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有关决算信息的提供,单位一把手应积极组织,认真研究,亲自把关,确保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的报表数量和口径范围填报有关数据资料。 (二)一校三区统一填报。为了真实反映我校事业单位数量及总体情况,由人事、资产、教务、图书等归口管理部门填报的数据应包含三个校区的汇总数据,各部门要加强数据完整性的审核。 (三)强化数据一致性核查。随着信息化建设水平的提高,一方面,原由政府各部门组织填报的同一内容的数据将相互自动勾兑和验证,另一方面,上级部门将逐步减少同一数据信息多头填报的现象,因而决算报表数据的用途将越来越广泛,各单位要着力分析所报决算数据的可能用途,加强决算数据与其他系统已填报数据的相符性检查,避免数据相互矛盾和学校利益受损。 二、填报单位及内容 (一)财务处 负责组织全校事业财务决算工作,并具体填报学校一级财务的财务收支信息和汇总填报全校事业财务的报表信息,起草全校事业财务决算分析报告。 (二)设立二级财务的单位 后勤管理处和幼儿园是学校设立二级财务的单位,需按事业财务要求填报本单位2014年度完整的一套财务报表。具体做好如下工作: 1.做好年末账务结算各项工作,准确核对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确保账表一致; 2.做好固定资产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3.安排专用电脑安装“财政部会计报表软件”(广东省专用V2014),填报部门决算报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省直部门财务明细信息表等相关报表; 4.起草报表编制说明书和报表分析报告; 5.将2014年度当年结账前及结账后科目余额表和上述报表及分析报告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上报财务处。 (三)校办企业 学校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全校所有校办企业的财务决算工作,具体负责编制本公司的财务决算报表和汇总其他校办企业决算报表,起草企业决算分析报告,并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同时将汇总报表纸质和电子版1份交财务处。 (四)提供基础信息表的单位 1.人事处。填报教工人员信息,具体填报下列报表: (1)基本数字表(见附件1); (2)机构人员情况表(见附件2); 请根据学校年末人员实际情况更新《广东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保证该系统数据与实际人员情况一致,并以该系统数据填报上述两表。 (3)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第2—13栏),并提供电子版人员明细。 2.资产管理处。填报固定资产信息,具体填报下列报表: (1)资产情况表(见附件4); (2)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第30栏—35栏、37—43栏); (3)固定资产明细表(见附件5),并提供电子版固定资产明细。 3.图书馆。填报图书和数据库信息,具体填报“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第36栏)。 4.教务处、研究生处、国际文化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负责填报学生信息,具体填报“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第14—29栏),并提供电子版学生明细。 三、上报时间和其他要求 1.及时上报。请编报基础信息的单位于 2.申报材料。报送的纸质材料要求加盖部门公章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填报人签名及联系电话。 3.具体问题可与财务处信息科联系(联系人:罗竟,电话:85211126)。 二O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基本数字表 附件2:机构人员情况表 附件3: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 附件4:资产情况表 附件5:固定资产明细表 附件6:主要指标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