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为了及时准确地反映我校2015年度全年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决算管理工作,提高决算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广东省财政厅2015年度财务决算工作部署,以及教育厅2015年决算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度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安排。财务预决算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近年来,省财政已将高校财务预决算工作的质量作为财政拨款、绩效评价、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有关决算信息的提供,单位一把手要积极组织,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填报有关数据资料。
(二)加强数据完整性填报。为了真实反映我校事业单位数量及总体情况,由人事、资产、教务、图书等归口管理部门填报的数据应包含三个校区的汇总数据,各部门要加强数据完整性的审核。
(三)强化数据一致性核查。随着人大和审计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决算的监督不断加强,原由政府各部门组织填报的同一内容的数据将相互自动勾兑和验证,上级部门将逐步减少同一数据信息多头填报的现象。因此,各单位要着力分析所填报数据的可能用途,加强决算数据与其他系统已填报数据的相符性检查,避免数据相互矛盾和学校利益受损。
二、填报单位及内容
(一)财务处
负责组织全校事业财务决算工作,并具体填报学校一级财务的财务收支信息和汇总填报全校事业财务的报表信息,起草全校事业财务决算分析报告。
(二)设立二级财务的单位
后勤管理处和幼儿园是学校设立二级财务的单位,需按事业财务要求填报本单位2015年度完整的一套财务报表。具体做好如下工作:
1、做好年末账务结算各项工作,准确核对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确保帐表一致;
2、做好固定资产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3、安排专用电脑安装“财政部会计报表软件”(广东省专用V2015),填报部门决算报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省直部门财务明细信息表等相关报表;
4、起草报表编制说明书和报表分析报告;
5、将2015年度当年结账前及结账后科目余额表和上述报表及分析报告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上报财务处。
(三) 校办企业
学校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全校所有校办企业的财务决算工作,具体负责编制本公司的财务决算报表和汇总其他校办企业决算报表,起草企业决算分析报告,并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同时将汇总报表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交财务处。
(四)提供基础信息表的单位
1、人事处。填报教工人员信息,具体填报下列报表:
(1)基本数字表(见附件1);
(2)机构人员情况表(见附件2);
(3)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见附件3第35-49行)。
请根据学校年末人员实际情况更新《广东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保证该系统数据与实际人员情况一致,并以该系统数据填报上述三表。如与上年数据有变动,请在《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中注明原因。
(4)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第02-13行),并提供电子版人员明细。
2、资产处。填报固定资产信息,具体填报下列报表:
(1)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第30—41行、43行);
(2)资产情况表(见附件5);
(3)固定资产明细表(见附件6),并提供电子版固定资产明细;
(4)资产基本情况表(见附件7);
(5)政府采购情况表(见附件8),此表反映学校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数据应与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数据一致。
3、图书馆。填报图书和数据库信息,具体填报“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 见附件4第42行)。
4、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文化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学院。负责填报学生信息,具体填报“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第14-29行),并提供电子版学生明细。
5、校办。负责填报国内、外公务接待数据,具体填报“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见附件8第15、16行)。
6、外事处。负责填报因公出国(境)数据,具体填报“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见附件8第11、12、17、18行)。
三、上报时间和其他要求
1、及时上报。请编报基础信息的单位于
2、申报材料。报送的纸质材料要求加盖部门公章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填报人签名及联系电话。
3、具体问题可与财务处信息科联系(联系人:罗竟,电话:85211126-604)。
4、空白报表及相关说明可在财务处网页下载
华南师范大学
二O一六年一月十五日